-
- 索??引??號:
- K0807494-X-2019-0014
-
- 分???????類:
- 新聞報道??外匯市場與人民幣匯率??各類社會公眾
-
-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
-
- 發布日期:
- 2018-12-11
-
- 名???????稱:
- 以服務實體經濟為要義 促進外匯市場健康發展(一)
-
- 文???????號:
“譜寫外匯管理改革開放事業新篇章”專題報道之四
記者 周琰
作為金融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外匯市場生于毫末、起于累土,逐步實現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封閉到開放的轉變。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外匯局緊扣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根據主動性、可控性和漸進性原則,推動外匯市場深化發展,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在宏觀調控、資源配置、匯率形成和風險管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積極把握外匯市場發展機遇
改革開放前,我國實行統收統支的外匯管理體制,沒有外匯市場的經濟基礎。改革開放后,為配合外貿體制改革,1979年8月,我國改革外匯分配制度,實行外匯留成管理,由此逐步產生了外匯調劑業務,萌生了外匯調劑市場,這是我國最早的外匯市場。1994年1月,我國開始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度,形成了銀行對客戶市場,同年全國統一的、以電子化交易為平臺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成立運行,保障了外匯資源在全國范圍內根據市場情況合理流動。2005年7月21日,我國重啟匯率市場化改革,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2015年8月11日,人民幣對美元中間價報價機制進一步完善,匯率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我國外匯市場進入新的更高發展階段。
據悉,外匯局立足匯率彈性增強后企業的多樣化避險保值需求,上下呼應,政策設計與銀行創新互動,點面結合,全面激活外匯衍生產品創新。2013年增加貨幣掉期本金交換形式,2014年進一步支持銀行為企業提供買入或賣出以及組合等多樣化期權業務,2018年允許遠期結售匯到期交割方式根據實際需求選擇全額或差額結算,進一步支持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防范外匯風險。目前,我國外匯市場已具有即期、遠期、外匯掉期、貨幣掉期和期權等基礎產品體系,基本滿足了各類市場主體的匯率風險需求。2017年,國內外匯市場人民幣對外匯交易量24.1萬億美元,較1994年增長134倍,其中,銀行對客戶市場和銀行間市場分別為3.8萬億美元和20.3萬億美元,即期和衍生品分別為9.5萬億美元和14.6萬億美元,衍生產品交易量占比上升至歷史最高的61%,市場深度和廣度進一步擴展,為推進匯率市場化改革和支持市場主體適應匯率雙向波動提供了有力保障。
40年來,我國外匯市場在對內和對外兩個方向持續擴大開放。企業、個人在跨境貿易、投資和金融活動中的外匯交易需求在外匯市場上被充分、有序吸納;同時,作為市場核心的銀行間外匯市場逐步改變早先單一銀行的參與者結構,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入市交易,多元化的分層結構逐步形成。隨著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和人民幣國際化推進,國內外匯市場從封閉走向開放,各類境外機構有序進入境內市場。為進一步與國際外匯市場接軌,自2016年1月起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系統每日運行時間延長至北京時間23時30分。配合國內金融市場開放,2017年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風險管理政策,為“債券通”境外投資者提供配套匯率避險服務,2018年允許QFII、RQFII開展外匯套期保值,外匯市場與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對外開放形成積極互動。
交易、清算、信息等金融基礎設施是保障金融市場安全高效運行和整體穩定的基礎,健全基礎設施始終是外匯市場發展的一個重點,黨的十八大以來又取得新進展。2013年在銀行間外匯市場試運行交易確認業務,降低外匯市場操作風險。2014年擴大銀行間外匯市場凈額清算業務的參與主體和產品類型,試點開展中央對手清算業務。2015年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推出標準化外匯掉期交易功能。2016年繼續推出標準化遠期和期權組合交易,同時開展交易沖銷業務,支持新一代外匯交易平臺建設,穩步發展集中清算業務。目前,銀行間外匯市場已具有國際市場主流和多元化的交易清算機制,交易后確認、沖銷、報告等業務也廣泛運用于銀行間市場,提升了市場運行效率和風險防控能力。
外匯市場在40年發展進程中,緊扣防范金融風險主線,不斷改進市場監管,努力創造公平、透明、競爭的市場環境,自1994年建立統一規范的外匯市場體系以來,有效應對了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等諸多外部沖擊,始終未發生由市場自身運行引起的重大風險事件。同時,積極培育行業自律,2014年《銀行間外匯市場職業操守和市場慣例指引》發布,2016年,全國外匯市場自律機制成立并發布《中國外匯市場準則》和《銀行間市場(批發市場)交易規范專家組工作章程》,建立了政府監管與市場自律并行的外匯市場管理新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