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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21891-5-2017-0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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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外匯市場與人民幣匯率??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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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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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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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外匯知識問答:擅自開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是否屬于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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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外匯知識問答:擅自開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是否屬于違法行為?
《關于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65號)規定,凡未經中國證監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且未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金融機構、期貨經紀公司及其他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屬于違法行為;客戶(單位和個人)委托未經批準登記的機構進行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無論以外幣或人民幣作保證金也屬違法行為。依據《違反外匯管理處罰施行細則》的規定,組織和參與這種交易,屬于私自經營外匯業務和私自買賣外匯,構成擾亂金融行為。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的雙方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