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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1500120-9-2025-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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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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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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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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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消除追責盲區,外匯領域行刑反向銜接進一步明確辦案規則——最高檢、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外匯領域行刑反向銜接典型案例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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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為進一步深化外匯領域行刑反向銜接工作,實現對涉外匯違法犯罪行為的精準打擊,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了6件外匯領域行刑反向銜接典型案例。最高檢行政檢察廳、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負責人就該批典型案例的背景、特點及影響等回應記者關切。
1.記者:此次最高檢、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外匯領域行刑反向銜接典型案例的背景和主要考慮是什么?
最高檢行政檢察廳負責人:近年來,隨著金融市場不斷發展,外匯交易日益活躍,但是伴隨而來的非法買賣外匯活動,嚴重威脅了金融市場的穩定和秩序。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要求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控金融風險系列重要論述精神,檢察機關和外匯管理部門加強協作配合,精準打擊涉外匯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外匯市場健康秩序,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同時,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制度”要求,檢察機關聯合外匯管理部門深化外匯領域行刑反向銜接工作,在個案辦理的基礎之上,進一步統一執法司法尺度、示范程序銜接路徑,防止外匯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因“不刑不罰”產生監管漏洞,形成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治理閉環,取得良好成效。此次,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外匯管理局共同選編了6件典型案例,聚焦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重點難點問題,明確辦案規則,對加強外匯領域行刑反向銜接工作具有示范指導作用。
2.記者:這批外匯領域行刑反向銜接典型案例有哪些特點?
最高檢行政檢察廳負責人: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外匯管理局在總結和梳理近年來打擊外匯違法違規活動的基礎上,挑選出一批比較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這批典型案例呈現出以下三方面特點:
一是聚焦當前困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銜接的管轄難題,做好示范引導。此次發布的案例中,各級檢察機關、外匯管理部門針對外匯領域行刑反向銜接遇到的管轄難題.,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推動縱向、橫向、跨區域一體履職,匯聚辦案合力,以“一體化”履職推動外匯領域行刑反向銜接工作順利開展。案例一李某乙涉嫌非法經營罪行刑反向銜接案中,三級檢察機關協調聯動,通過與外匯管理部門的積極協商,明確刑事案件管轄地與外匯違法行為地不一致,且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檢察機關所在地沒有外匯管理部門,需要先行確定管轄外匯違法行為的外匯管理部門的,可以報告上級人民檢察院,由上級人民檢察院與外匯管理部門就管轄問題進行協商。案例五趙某萍、姚某涉嫌非法經營罪行刑反向銜接案中,三級檢察機關聯動與外匯管理部門溝通協商,明確管轄存在爭議時,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檢察機關可以移送同級外匯管理部門,受移送的同級外匯管理部門認為其無管轄權的,可以通過內部層報確定管轄。
二是強化對外匯違法行為的全方位打擊,形成有效震懾。司法實踐中,個人僅出借外匯賬戶但未直接參與非法經營活動,由于缺乏主觀故意,無法追究刑事責任。案例三陳某紅、吳某榮涉嫌非法經營罪行刑反向銜接案中,檢察機關與外匯管理部門針對個人非法出借外匯賬戶的違法行為能否進行處罰的問題進行多次探討,明確非法出借外匯賬戶的行政處罰法律依據及標準,消除追責盲區。同時,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加強對非法買賣外匯行為的全面審查,確保打擊無死角。案例四樊某、趙某某、羅某某涉嫌非法經營罪行刑反向銜接案中,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非法買賣外匯案件中是否營利并非行政處罰的必要要件,樊某等三人從事營利性和未營利性的變相買賣外匯、非法介紹買賣外匯的違法行為均應被行政處罰,并針對性梳理案件證據移送,后外匯管理部門依法對樊某等三人處以140萬元至286.7萬元不等的行政罰款。
三是構建跨部門協作機制,推進反向銜接常態長效。此次發布的案例中,檢察機關和外匯管理部門積極履職,以點及面,在外匯領域行刑反向銜接工作中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聯席會議等工作機制,有效形成打擊合力。案例二鄭某某涉嫌非法經營罪行刑反向銜接案中,檢察機關對鄭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同時固定行政違法證據、告知違法行為人擬承擔行政處罰,為后續外匯管理部門依法處罰做好保障。案例六某科技公司涉嫌非法經營罪行刑反向銜接案中,當地檢察機關與外匯管理部門、偵查機關共同制定加強外匯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有關意見,在線索互轉、調證協作、案件會商等方面的合作達成共識,充分發揮各方在加強金融監管、防范金融風險等方面的作用。
3.記者:本批典型案例對于加強外匯領域違法犯罪打擊治理有何積極影響?
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負責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金融發展與安全,堅持把防控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國家外匯管理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錨定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開放、更加安全”的外匯管理體制機制,推動外匯領域深層次改革和高水平開放,完善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體系,防范化解外部沖擊風險,強化構建更加完備有效的外匯監管體系,著力提升監管協同,守好開放條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線。
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意在幫助社會公眾提升合法使用外匯的意識。社會公眾買入和賣出外匯應在取得外匯業務資格的銀行等機構辦理。在規定場所以外買賣外匯,擾亂外匯市場交易秩序的,屬違法行為。非法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未達到刑事追責標準的,依法應追究行政責任。此次發布案例,重點警示社會公眾,不要貪圖一時之利,利用正??缇辰涃Q往來中積累的資金和客戶資源等,協助地下錢莊團伙從事非法買賣外匯經營活動,或為地下錢莊團伙非法行為提供便利條件。此類行為屬于非法經營犯罪的共犯,即使符合刑事不起訴條件,也將被追究行政責任,將被處以行政罰款。
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有利于構建外匯管理部門與地方檢察機關的常態化合作機制。兩部門堅持執法為民、公正執法的理念,一方面嚴厲懲處惡性外匯違法犯罪活動,另一方面懲教結合,秉承過罰相當的原則,共同做好刑事司法程序終結后的“后半篇文章”,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