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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240718-9-2019-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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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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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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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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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外匯管理政策與業務問答(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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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外匯管理政策與業務問答(308)
問:請問臺灣居民到境內購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銀行需做哪些操作?客戶是否需要到外匯局事先備案?
答:臺灣居民到境內購房應按照《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操作指引(2017版)》6.24條的有關規定直接在銀行辦理手續,所需材料如下:1.境外機構設立的境內分支、代表機構提供有效注冊登記證明;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華僑提供僑務部門出具的認定證明、其他境外個人提供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2.商品房銷售合同或預售合同。3.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非居民在所在城市購房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等相關證明(購買現房及二手房的,應提供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產權登記證明文件)。4.如委托他人辦理,應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