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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13319-6-2023-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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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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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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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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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2023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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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2023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三十五)
間接申報中關于機構和個人身份的認定。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匯發〔2023〕10號),機構按照注冊地國家或地區確定居民和非居民身份。個人按照個人有效身份證件確定居民和非居民身份。持有境外永久居留證、外國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的個人,認定為非中國居民;持有中國居民身份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其他中國有效證件的個人,認定為中國居民;同時持有所屬國籍(地區)身份證件和永久居留證件的個人,鑒于國際收支統計采用經濟利益中心的居民原則,優先按照永久居留證件認定居民身份;持有中國護照的個人需同時配合其他有效證件進行認定,即同時持有中國護照和境外永久居留證的個人認定為非中國居民,不持有境外永久居留證的個人認定為中國居民。
機構常駐國家(地區)是指其注冊地國家或地區,個人常住國家(地區)按照個人有效身份證件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