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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13319-6-2025-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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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資本項目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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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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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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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2025年資本項目外匯政策問答案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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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2025年資本項目外匯政策問答案例(九)
境內公司境外上市后獲得的資金是否可以留存境外?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匯發〔2024〕12號)4.3.4審核原則第4條:
境內公司境外上市募集資金原則上應及時調回境內,可以人民幣或外幣調回。資金用途應與招股說明文件或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文件、股東通函、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等公開披露的文件(以下簡稱公開披露文件)所列相關內容一致。境內公司使用境外上市募集資金開展境外直接投資、境外證券投資、境外放款等業務,應符合相關外匯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