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00248413-3-2018-00043
-
- 分???????類:
- 公告??外匯信息化建設??各類社會公眾
-
- 來???????源:
- 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
-
- 發布日期:
- 2023-08-22
-
- 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指引
-
- 文???????號: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依申請公開的相關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依申請公開的相關管理辦法和各項要求,在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向社會公眾、管理和服務對象公開相關政務事項或信息,并接受監督。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申請獲取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政務事項或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特編制本指引。
本指引所稱依申請公開,是指除主動公開的政務事項或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根據自身需要提出申請,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程序向申請人公開政府信息的行為。
一、申請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1)。公民應當同時提供身份證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效證件的復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提供組織代碼證復印件。
申請人可以通過當面提交、郵政寄送、傳真方式提出申請,在書面材料封面或首頁注明“政務公開申請”字樣。本機關原則上不受理口頭申請,如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申請人可以口頭申請,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為填寫申請表。
二、答復
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申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經批準后,可延長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
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按下列情形對申請公開的信息,通過出具《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見附件2)予以答復:
(一)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該信息或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不予公開的理由;
(三)依法不屬于中國人民銀行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及時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四)屬于部分公開的政務事項或信息,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五)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處理依申請公開的流程請參見《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見附件4)。
申請人收到《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后應及時填寫《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回執》(見附件3),并傳真或郵寄至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收費標準
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向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超出一定頻次或者數量范圍的申請人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
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收費通知書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繳納至指定賬戶,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處理期限將從繳費完成次日起重新計算,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人民銀行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辦事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政務公開辦事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49號
辦公時間: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聯系電話:0571—87686391,87686702
傳真號碼:0571—87686781
郵政編碼:3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