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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248413-3-2020-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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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新聞報道??外匯綜合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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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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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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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出臺十六條舉措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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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人民銀行總行、外匯管理局總局和浙江省委省政府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要求,有效發揮金融服務保障民生和支撐發展作用,堅決打贏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1月30日,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結合浙江省金融工作實際,印發出臺《中國人民銀杭州中心支行關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從強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穩妥有序做好金融服務保障、保證各類資金收付現金業務正常有效運行、構建防控期外匯政策綠色通道、切實肩負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責任等五個方面,提出十六條具體措施。《通知》要求浙江省人民銀行系統、各金融機構切實肩負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責任,有效發揮金融服務保障民生和支撐發展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務工作。
一是加強對疫情防控領域的資金保障。對涉及衛生防疫、醫藥產品、防控物資生產、科研,以及受疫情影響較大地區的生活物資生產和運輸等領域,各金融機構要主動對接,積極摸排融資需求,優先給予信貸資金保障。各主承銷商要加大債券承銷力度,加強對相關企業債券發行支持。各級人民銀行要支持金融機構通過發行各類金融債,有效充實資本資金。
二是優化疫情防控領域的金融服務。主動落實“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間”,對于疫情防控領域的金融需求,要開通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流程,縮短融資鏈條,降低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性經營困難的企業,要針對性地提供解決方案,不盲目抽貸、壓貸、停貸、斷貸。對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歸還貸款的企業和個人,要合理延長還款期限。
三是靈活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加強流動性支持。通過再貼現、常備借貸便利、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優先支持轄內金融機構因支持疫情防控產生的流動性需求。開發性金融機構和政策性銀行要切實用好抵押補充貸款資金,進一步加大對社會民生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
四是開辟國庫撥款綠色通道。各級國庫要主動加強與財政部門聯系,及時了解資金撥付計劃和要求,實行“即來、即審、即辦”,確保疫情防控財政資金及時、快速、準確撥付到位。建立每日防疫資金撥付登記制度,強化應急值班機制,各級國庫、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相關人員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確保隨時到崗。
五是提供疫情期間征信服務。加強宣傳,推廣互聯網查詢渠道,引導通過非現場查詢獲得征信服務。各金融機構代理征信查詢點要做好自助查詢場所及機具的運行維護和定時消毒,確保疫情期間征信查詢服務不間斷。
六是做好金融統計和監測。各級人民銀行要加強與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以及監測企業、物價監測點的溝通聯系,及時評估、上報疫情對金融統計、經濟監測造成的影響,做好應急預案,保證金融統計和經濟監測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各報數機構要加強數據審核,保證數據質量。
七是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各金融機構、支付機構要確保金融消費者咨詢投訴熱線暢通,積極引導金融消費者通過電話、網絡渠道反映訴求,并及時作出回應。發揮官方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網絡渠道作用,做好疫情期間金融消費者教育和相關信息披露。
八是加強營業網點管理。各金融機構要合理安排營業網點,充分考慮并保障當地公共事業運行、疫情防控、群眾生活以及其他復工企事業單位的金融需求。切實做好自助金融服務場所和營業網點的疫情防控措施,盡可能減少人員聚集,強化一線員工自身防疫意識,保障返崗員工健康安全。
九是保障支付系統安全運行。人民銀行總行已放開小額支付系統貸記業務限額,各金融機構要調整限額參數,為大額救災資金劃撥提供快速通道。各金融機構、銀聯、支付機構要主動作為,引導和鼓勵社會公眾使用移動支付、網絡支付業務,特別是方便患者利用移動支付就醫結算。
十是簡化賬戶相關業務辦理。各級人民銀行、各金融機構要切實做好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單位銀行賬戶服務,加強網上預約和手機預約開戶服務,簡化開戶流程,加快業務辦理。同時,要加強防范和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活動宣傳,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疫情以購買防疫用品、退票退款、愛心捐贈等方式進行詐騙。
十一是確保現金供應充足安全。科學預測各券別現金需求情況,合理調配現金資源,重點加大對醫院、居民社區以及應急建設項目等重點區域的現金供應。對疫情物資采購相關單位的大額現金需求,特事特辦,及時滿足;對醫院、商超、加油站等民生服務單位,做好上門收款服務;對ATM等自助設備加強運維保障和現金補充,確保自助取現服務不中斷。各金融機構要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對外付出的現金要盡量以原封新券為主,確需投放回籠完整券的,須經消毒處理后再投放,讓群眾用上“放心錢”、“衛生錢”。
十二是周密做好現金回籠交存工作。各級人民銀行、各金融機構要切實做好節后現金回籠的科學管理。各金融機構回籠現金應單獨擺放,并經消毒清點后方可交存當地人民銀行,交存時須在裝袋票中加蓋“已消毒”印戳。
十三是簡化防疫物資進口付匯和捐贈外匯入賬手續。對于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資進口,按照特事特辦原則,簡化進口購付匯業務流程與材料,切實提高辦理效率。對于境內外因支援此次疫情防控匯入的外匯捐贈資金,各金融機構可直接通過受贈單位已有的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便捷辦理資金入賬和結匯手續。暫停實施需開立捐贈外匯賬戶的要求。
十四是便利疫情防控相關的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企業辦理與疫情防控相關的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時,無需事前、逐筆提交單證材料,由金融機構加強對企業資金使用真實性的事后抽查。金融機構向外匯局申報結匯和劃轉信息時,要在原“CIPP”字樣后加“疫情防控”字樣。
十五是允許企業因疫情防控需要突破借用外債限額。疫情防控確有需要的,企業借用外債限額等可取消,并可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政務服務網上辦理系統”(http://zwfw.safe.gov.cn/asone/)線上申請外債登記,在申請表上標明“疫情防控”字樣,便利企業開展跨境融資。
十六是鼓勵網上辦理,允許特事特辦。密切關注個人用匯需求,鼓勵通過手機銀行等線上渠道辦理個人外匯業務。與疫情防控有關的其他特殊外匯業務,各金融機構可先行辦理,并向所在地外匯局報備。與疫情防控有關業務的國際收支申報交易附言中,請注明“疫情防控”字樣。
面對疫情防控面臨的嚴峻形勢,《通知》要求各級人民銀行、各金融機構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上來,認真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領導、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政治保證的通知》精神,組織動員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職工,把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嚴密各項防護措施,以實際行動踐行金融為民的初心和使命。金融系統全體干部職工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要嚴守疫情防控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